凡拥护学会《章程》,有意愿加入学会并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入会,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学会会员。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及程序
(一)入会条件
凡拥护本会章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为个人会员。
1.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生态环境及其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
2.高等院校毕业,从事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者;
3.热心从事生态环境事业,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环境科技企(实)业家或在环境科技普及、推广、教育及宣传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各界人士。
其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在校生可申请学生会员。
(二)入会程序
1.自愿申请。填写《山东环境科学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2.材料审核。学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批准入会。对符合条件的会员给予批准。
4.颁发证书。向经批准入会的会员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及程序
(一)入会条件
凡拥护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且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各市区(县)环境学会等,可以申请为团体会员。
1.普通会员单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热心支持生态环境事业,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发展的相关单位。
2.理事会员单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热心支持生态环境事业,具有一定的实力,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积极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发展的相关单位。
3.常务理事会员单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热心支持生态环境事业,实力较强,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发展的相关单位。
4.副理事长会员单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热心支持生态环境事业,实力强且在生态环境领域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范围内影响力大,积极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发展的相关单位。
(二)入会程序
1.自愿申请。填写《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材料审核。学会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批准入会。对符合条件的会员给予批准。
4.颁发铜牌。向经批准入会的会员颁发会员单位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