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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示
 
环境公示

山东新汶热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山东新汶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汶河之滨、五岳泰山之南,山东省新泰市境内良庄煤矿工业广场内公司属港澳台独资企业,由原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良庄煤矿煤泥热电厂改制而来,公司占地面积22亩,总资产23728万元。总装机容量27MW,建设规模为三炉二机,即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汽轮机(1台15MW,1台12MW)、 2台发电机(1台15000KW,1台12000KW),是省经贸委批准建设的以燃烧煤泥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先后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市级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设有生产技术科、安全培训科、环保计量科、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锅炉车间、汽机车间、电气车间、燃料车间、化学水车间、检修车间六个生产车间,脱硫和输灰两个专业。公司年发电能力20000万kWh,热力生产能力600000GJ。年正常工作时间为 365 天,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置情况
       2.1废气
       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石灰石仓粉尘。锅炉烟气产生总量为 160000 万 Nm3/a,经电袋复合除尘+炉外脱硫+SNCR 脱硝,烟尘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7mg/m3,排放总量 27.2t/a;SO2 排放浓度<100mg/m3(折算后),平均排放浓度 89mg/m3,排放总量 142.4t/a;NOx 排放浓度<20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80mg/m3,排放总量 288t/a。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尘效率 99%,外排粉尘浓度15.7mg/m3,排放量 0.48t/a,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2 标准要求。
       2.2废水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风机、泵及射水箱的冷却水(1000m3/d)、锅炉定排连排水(30m3/d)、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200m3/d)、脱硫废水(80.4m3/d)、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酸碱废水(1.4m3/d)、循环冷却水排污水(200m3/d)、生活污水 (5m3/d)。
风机、泵及射水箱冷却水收集后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脱硫废水含有高浓度COD 和 NaSO4,进入废液回收池,加入煤泥中混合,送入锅炉燃烧,不外排;锅炉定排连排水、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中和处理后的离子交换再生酸碱废水汇集后经良庄矿业公司所属洗煤厂、砖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 CODcr 浓度约 250~350mg/l,属于可生化性污水,并入良庄矿污水处理系统,送新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柴汶河。公司废水排放总量 1825m3/a。
       2.3噪声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送风机、碎煤机、给水泵、机炉放空管瞬时排汽、发电机、汽轮机、冷却塔等,噪声级一般在 80~110dB(A)之间。 根据新泰市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资料,公司厂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4固废
       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锅炉炉渣、炉灰(除尘器除下的粉煤灰、炉膛排灰等)、办公生活垃圾等。炉灰产生量为 56753t/a,炉灰通过气力输灰系统输送灰库进行筛选分类,然后用罐车罐装后运送至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锅炉炉渣产生量为 5700t/a,通过汽运送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产生量 12080t/a,含水率约 10%,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4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三、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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