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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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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次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明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菏泽市市东明县(区)菜园集镇(街道)洪庄、庄寨村和刘店三个拆迁村,以及自然形成的池塘、低洼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一期项目本次总投资19007.94万元

建设规模一期水库总库容205m3,死水位为47.0m,相应死库容14.94m3高蓄水位56.0m,相应兴利库容190.06m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AgQzGIkEMfohUW_JET2nw

提取码:735l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公示发布单位:东明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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