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三次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庄子水库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东明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菏泽市市东明县(区)菜园集镇(街道)洪庄、庄寨村和刘店三个拆迁村,以及自然形成的池塘、低洼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投资:一期项目(本次)总投资19007.94万元
建设规模:一期水库总库容205万m3,死水位为47.0m,相应死库容14.94万m3,高蓄水位56.0m,相应兴利库容190.06万m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AgQzGIkEMfohUW_JET2nw
提取码:735l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公示发布单位:东明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