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整合)金矿资源开发利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整合)金矿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三次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整合)金矿资源开发利用。
项目类别:0921金矿采选。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新城镇。
建设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
建设规模:采选规模为8000t/d,264万t/a 。
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为金精矿(含银)。
服务年限:矿山共服务服务15.5a,基本满足改扩建矿山的设计合理服务年限。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现有在职职工1576人,项目主要生产岗位实行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连续工作制;部分辅助岗位和管理、服务人员实行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间断工作制。
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共计359739.79万元,环保投资12591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xfxaXtpmwVBN44pHroSnQ
提取码:r1ti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
发布日期: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