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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加速我省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化和创新创业工作,山东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学会会员或者专家库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2、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已向其他科研课题系列申报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同一年度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两类课题均采取自筹经费,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并由出资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申报程序

1、有意申报的个人填写统一制定的《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类别”中请写明“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2、《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申请书》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3、经立项评审后,根据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的价值、研究人员的能力、研究经费保障等方面,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同意立项的课题由学会下达《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立项通知》。

4、经立项评审后的重点课题,根据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的价值、研究人员的能力、研究经费保障等方面,精选部分课题送报有关部门,争取政府研究课题立项。

三、选题要求

课题的选题可参照《山东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课题指南的内容,只是为申报者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应结合实际,自行提出课题名称,选择研究内容;也可根据自身基础和研究实际需要自拟课题名称,但必须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四、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在立项通过后应立即完善课题实施方案,按计划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研究进度与山东环境科学学会保持经常性沟通,保证课题研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管理,为课题研究活动提供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3、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进行结项。结项工作一般采取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时填写《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结项表》(附件3),结项表需填写专家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结项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和结项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并送交山东环境科学学会验收存档。经验收合格,学会将发放《课题结项证书》,并推广具有重要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向有关政府部门提炼报送。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人

1、课题申报受理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申请书一份请快递至指定地址。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系人:合伯骁,李琬聪

电话:1785425006015339966752

邮箱:sdsesxsb@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茂岭二号路华润置地广场7号楼601室


附件:

1.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度课题指南

2.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申请书

3.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课题结项表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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