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境科学学会荣获“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荣誉称号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家社会组织标杆”选树工作。我会荣获“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荣誉称号。
我会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记服务初心、坚守发展理念,秉承“规范、专业、诚信、和谐”的学会文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四服务”要求,服务我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未来,我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旗帜下,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走在前、开新局,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