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山东省从事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9号令》,从事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更好的为我省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应各相关单位要求,我会决定于2021年4月中下旬举办第1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有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可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销售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电离辐射法律法规、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基础、专业实务及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2021年4月19日下午3点
培训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4月21日
报到、培训地点: 东方大酒店(旗舰店),济南市张庄路169号。
宾馆联系电话:曹经理 15665794777
四、培训费用
(一)资料费、培训费用共计450元/人(对公转账或报到时缴纳现金)。
(二)开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银行帐号:7372110182600052928
五、考核与证书
(一)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将颁发《山东省从事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参加一次补考,随同下一期培训班考核;仍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二)《山东省从事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持证人员在证书到期后仍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请于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报名参加再培训。
六、报名须知
(一)由于培训名额限制,请各有关单位及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培训与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
(二)本期培训班限报100人。参训人员请将《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报名回执》(见附件1)填报完整,并发送电子版至sdfsaqyfh@163.com,查看回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截止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者请参加下一期培训。
(三)参训人员请认真填报《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报到时交会务组。
七、其他
需参训人员较多的地市或单位可与我会联系,组织专班培训考核。
八、会务联系人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郑尚尚 王春莲
联系电话:0531-88022092
15550068127
13791081316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