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201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6月14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2017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省环保厅总量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公报》主要内容,并联合监测处、固废土壤处、大气处、流域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核与辐射处、应急处、督察办等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公报》发布了2017年山东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公报》显示,2017年山东省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区域声音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水平稳定、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其中:
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持续改善。2017年,全省省控及以上13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不含3个排海管线监测点位)中,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中确定的21项指标评价,除4个断面全年断流外,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58个,占43.3%;Ⅳ类的36个,占26.9%;Ⅴ类的31个,占23.1%;劣Ⅴ类的9个,占6.7%。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2.3毫克/升,同比下降3.3%;氨氮平均浓度为0.66毫克/升,同比下降18.1%。2017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各类海水测点比例分别为:一类32.3%,二类49.2%,三类7.7%,四类6.2%,劣四类4.6%。
全省环境城市空气质量连续五年持续改善。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7μg/m3,同比改善13.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6μg/m3,同比改善11.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4μg/m3,同比改善31.4%;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7μg/m3,同比改善2.6%;“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了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5,同比改善8.8%;优良率平均为59.5%,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省的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8个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占47.0%;全省的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率好于其他类别声环境功能区。
辐射环境水平保持稳定。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全省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均与往年监测结果持平。
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总面积达101.2万公顷;建成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12个,面积达46.2万公顷。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区)7个、生态乡镇560个、生态村6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6个,省级生态市1个、生态县(市、区)23个、生态镇592个、生态村580个。曲阜市、荣成市获得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17年我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交办的8170件群众举报信访件,启动并完成了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加大空气、水、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支撑作用等一系列重拳措施,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