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十条,你收到了么? 2018-06-06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1560 分享 2018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上一条 暂无数据 王安德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全省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下一条 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强调 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