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合发实施方案 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要走在前列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山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六大重点任务,提出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走在全国前列。
明确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构筑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作用,构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二是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三是加快培育发展绿色产业,要加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培育力度,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四是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大节能推进力度,加强节能管控,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五是加快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要基本达标,比2010年改善50%左右。全面深化流域“治用保”治污体系,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六是加快生态环境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方案》要求,要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是编制实施山东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要形成奖优罚劣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整合现有各类生态环保资金,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完善政绩考核方法,充分发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导向作用。加大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内容的考核力度,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异化考核。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现状,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资产数据档案。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因决策部署不力、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一律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
《方案》确定,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依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强化市县党委政府责任
《方案》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战略任务,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建设美丽家园的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研究确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策、体制机制创新、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建设等问题。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方案》要求,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序推进《方案》落实。坚持分类指导,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不同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