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大气污染应急预警 着力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解读
近年来,大气污染成为困扰政府和民众的一大难题,雾霾天气、沙尘暴等字眼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新闻媒体上,不仅危及到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
去年山东冬季发生的连续雾霾天气,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影响。近几个月来,我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出现污染反弹的状况,11月15日全省集中供暖之后,大气污染排放物逐步增多,山东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将变得更加艰巨。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持续性严重大气污染的情况,山东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了具有操作性强、多部门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我们可以通过几个关键词,对该《手册》进行全面分析解读。
关键词一:3个及以上连片设区市、AQI≧500
山东省将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分成三个标准,即黄色预警(Ⅲ级,200
《手册》规定,当山东省境内出现3个及以上连片设区市将发生极重度污染天气(AQI≧500)时,将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这明确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启动的条件,为将来的实施提供可能。值得注意的是,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条件,都是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AQI达到相应指标时,才能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而红色预警条件,则限定为当预测一天及以上AQI≧500,就要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关键词二:统一领导、跨部门合作
“治理大气污染,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不能只靠某个单一的职能部门,必须要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作用。”环保专家指出。
《手册》有效贯彻了这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山东省将在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担任,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等,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省级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对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
这是一次跨部门的合作,各个部门明确分工,各尽其能地为解决天气的重度污染而共同努力。
同时,当发生重度污染时,省应急工作小组还将邀请环保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对策建议,保证各项应对措施都能科学、有效。
在省应急小组的领导下,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指挥部保证本辖区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和信息公开。
关键词三:十项响应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为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手册》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启动后,将采取十项强有力的措施,严格限制污染源,确保公众健康权益。
这十项措施包括: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对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和渣土沙石运输车;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城市主城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员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等等。
“这十项措施,针针见血,一旦实施,强度前所未有,必定能在短时间内控遏制住大气污染的蔓延。但这只是临时的做法,想要彻底消除大气污染,更应该探讨建立长效机制。”有关环保人士说道。
山东省充分认识到,唯有建立起防治大气污染的长效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为此,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较2010年改善50%的宏伟目标。
相信在山东省各界环保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一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为山东大气质量的全面改善赢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