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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0月2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了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该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和组织领导等内容。应急预案分为黄色预警(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200﹤AQI≤300) 天气时);橙色预警(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300﹤AQI﹤500 )天气时)和红色预警(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AQI≥500)天气时)。对应预警等级,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主要措施包括重污染行业限产停产,建设工地停工、机动车禁行限行和禁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强制性措施,市民降低能源消耗,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建议措施和外出人员的防护性措施。其中,Ⅰ级响应在Ⅱ级、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实施更严格的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础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等强制性措施,以及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的建议性措施。

其中,应急预防是我省的创新,针对冬季采暖燃煤大量增加,产业结构偏重,部分重点行业不能达到2013年新排放标准制定的减少排放的防范性措施。一是严重超标企业要限产,限产仍严重超标的要停产,二是各设区的市政府按照污染物的排放量和环境敏感度排出辖区内限产停产、停工和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次序,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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