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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环保科技工作巡视

一年之计在于春,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将要召开。在此时间节点,总结“十一五”环保科技工作非常有意义,本报将在3月29日、3月30日,拿出两个版的容量,带领读者们在报纸上进行《“十一五”环保科技工作巡礼》,我们的视角将关注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工程、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统一战线”初步形成等环保科技领域的大事。


科技创新工程硕果累累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一五”科技发展目标、主要思路和主要任务。经过5年努力,环保科技突飞猛进,科研经费突破性增长,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大大增强,为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水专项顺利启动并全面实施,基本实现了“控源减排”的阶段目标

“十一五”期间,水专项共启动32个项目230个课题,通过研究,突破了流域石化、冶金、化工、纺织印染、制药、粮食加工等重点行业和城市水污染控制的一批关键技术,针对重点地区饮用水源污染突出的问题,初步建立了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技术体系;系统开展了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形成了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集成技术。共申请专利1730项,专利授权497项,编制完成8项水生生物安全基准;标准管理部门批准立项各类标准32项,另有近200项标准正在制订中。
通过技术示范,2009年~2010年,辽河、淮河干流在化学需氧量指标上消除了劣Ⅴ类水体,海河水质有所改善;松花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大马哈鱼出现回游现象;太湖部分湖区富营养状态由中度变为轻度,劣Ⅴ类入湖河流由8条减至1条;巢湖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基本遏制了水华大面积暴发;滇池外海水质明显好转;山东省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
在专项管理方面,成立了水专项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组建了水专项实施方案编制总体和主题专家组、咨询专家组,为顺利编制水专项实施方案奠定了坚定的工作基础;根据国务院《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专项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文件。

公益性行业科研成果产出效益显著,有力支撑各项环境管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设立了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也加大了环保领域的投入力度。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强化全过程管理。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环保科研项目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保科研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保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等一系列管理文件。严格实行了合同管理制度、年度进展报告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经费执行季度申报制度、项目管理培训制度及“黑名单”制度,有效规范了项目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了以“问题导向、系统设计”的思路,即从环境问题的来源与成因、监测与评估、影响与效应、预防与控制、监督与管理等5个环节进行系统性链条式设计。
“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了234个公益项目、近100个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累计投入研究经费超过11亿元,研究领域涉及大气、水、生态、土壤、固废、核与辐射等,共有包括中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地方环保科研单位和企业等100多家单位参与,逐步形成了团结协作、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和环保科技“统一战线”,同时促进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出了环境保护急需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导则、指南及政策建议600多个,研制各类环境标准样品31个,相关技术成果在280多个单位得到实际应用,为保障奥运空气质量、实施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国家环境区划和政策创新、“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环境外交谈判等提供了直接、重要的技术支撑。“十一五”期间,共有227项成果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1项成果获国家发明奖,5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部分项目研究成果保障了国家重大活动的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布点优化研究”、“重点城市臭氧监测体系研究”、“车用汽油清净剂监测与控制方法研究”等项目,成功应用于指导奥运城市开展臭氧监测工作,顺利完成了北京市机动车燃油清净剂筛选与评价,为保障北京等奥运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做出了贡献。“2010年上海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长三角区域联动方案应用研究”和“上海世博会期间中心城区河流水质保障对策研究”等项目的研究成果有效保障了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和河流水环境质量安全。

“十年磨一剑”,环境卫星发射成功,初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体系

经过10余年科技攻关和精心组织,2008年9月6日,环境一号A、B星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并进入预定轨道,环境一号卫星星座系统初步建立,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拥有环境卫星的少数国家之一。
为支撑环境卫星的业务化运行,环境保护部研究提出了一套环境遥感应用技术标准、规范和流程,攻克了水、气、生态环境遥感应用领域的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了环境遥感应用原型系统,在环境一号卫星CCD、红外、高光谱、SAR等有效载荷技术指标和图像处理技术,环境遥感监测指标体系,地表水、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参数定量遥感反演方法和模型等方面取得了重要创新和突破。环境卫星在应对太湖蓝藻水华暴发、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青岛浒苔暴发等突发环境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成果荣获201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和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提供重要科技支撑作用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共有11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和正式运行,9家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十一五”专项规划》,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造就了一支专业水平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科研队伍,调整和完善了学科体系,实现了科技资源共享,产出了一批代表性成果,为国家节能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全力支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申请创建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是环保系统建设的第一个重点实验室,标志着环保部门科研基础能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彰显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科学应对环境事故和自然灾害

近年来,我国环境突发性事件进入高发期,自然灾害频发,科技支撑在突发性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处置方面的研究作用显著。一是2005年底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组织“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研究,为国务院决策及对俄罗斯交涉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二是2008年1月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保护应对技术措施》。三是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组织了《汶川特大地震灾后环境安全评估与应对措施》项目,编制灾后环境应急相关技术指南、研究报告19项,有力支援了抗震救灾和安置重建工作。四是对2010年7月16日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积极开展事故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为后续的环境监测、生态修复和恢复、责任追究以及民事赔偿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五是对2010年8月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紧急组织专家开展生态影响评估工作,形成了《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为当地生态恢复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科普工作丰富多彩,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并命名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12家单位为“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国家环保科普基地逐步形成了类型多样、布局合理、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发展势头;各地环保系统普遍加强了科普工作,形成了一支规模相当、专业水平较高的环保科普人才队伍。


标准体系建设成就显著

环保标准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十一五”以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加大各类环保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力度,强化环保标准的“导向、依据、规范”作用,环保标准体系建设为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支持环境管理健全环保标准体系

环保标准数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一五”以来,累计制定发布国家环保标准584项,占1973年我国首项国家环保标准发布以来累计总数的40%;依法制定、备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80项。
目前,我国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超过1300项,覆盖了水、空气、土壤、噪声与振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各个领域,形成“两级五类”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两级”指国家、地方两级环境保护标准,“五类”指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和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含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样品)、国家环境基础类标准以及国家管理规范类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十一五”期间启动了新一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2008年发布了新的《声环境质量标准》,2012年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制修订环境质量新标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借鉴了环境基准研究最新成果。如2006年开始,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研究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环境空气质量指导值(2005年版),2008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修订工作,经反复咨询各方专家、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增加了PM2.5均值和O38小时均值等指标,于2012年2月29日正式发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向环境质量管理阶段转变。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中指出,修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指标,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而且是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的一大转折。
依据行业技术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2006年至今,科技标准司制修订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59项,涉及火电、机动车、钢铁、有色冶金、造纸、印染、酿造、制药、化工、核电等诸多重点行业或领域,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稀土开发引发的资源环境问题,发布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力支持了国家重点稀有资源管理工作。

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标准支撑力度

“十一五”以来,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大活动环境保障、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制修订了一批重点标准。
针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制修订了一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配套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管理规范,如控制COD、NH3-N排放的皂素、制糖、制浆造纸、农药、制药、制革、油墨、硫酸、硝酸、酵母、磷肥、弹药装药、汽车维修等行业的31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SO2、NOx排放的火电厂、平板玻璃、陶瓷、煤炭、汽车、摩托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业的20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排放标准的污染控制水平大幅度提高,减排效果显著。据测算,实施新排放标准为“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贡献了6.33个百分点,促使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18.2%。
为强化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环境保障,制定发布了储油库、汽油运输、加油站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协调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提高车用燃油清洁化水平,保障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全国的顺利实施,开展了车用汽油和柴油中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2009年全国部分地区血铅超标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加强了重点行业、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其配套标准制修订工作,2008年起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设置了适用于环境敏感和脆弱地区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0年~2011年发布了油墨、陶瓷、铅锌、铜钴镍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的9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了重金属污染物监控要求。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抗震救灾工作,指导灾区环境保护工作,紧急制定饮用水安全、固体废物处理、临时安置点建设等方面的多个环境保护技术规范。2009年又针对灾区恢复重建中的特殊环保问题专门制定了《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时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保障。
大力开展环境监测规范、环境信息传输标准、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为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适用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源开发与管理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为规范开展各方面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标准科学适用

“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着力健全环保标准工作机制,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严格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程序管理,强化标准立项、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从工作机制上不断提升环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
标准科研成果对标准制修订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组织实施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及实施方法研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等专题研究,完成了造纸、纺织、染整、农药、制药和钢铁等18个重点行业国内外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对比研究,为制定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积极开展PM2.5采样监测等重点污染物监测方法研究,研制各类环境标准样品53项,为制修订和实施国家环保标准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和配套技术支撑手段。
标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为广泛听取公众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意见,开发了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的意见反馈平台,重要标准制修订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全文征求意见;设立了标准咨询热线电话,为社会公众提供环保标准的解释和咨询;环保标准文本全部上网并开放打印功能,要求标准出版单位摒弃行业内普遍采用的防复印套红印刷的做法,方便社会各界使用国家环保标准。


技术管理体系支撑重点工作

2006年第一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提出将技术管理作为环境管理的手段之一。为此,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于2007年正式启动了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紧密围绕环保重点工作,以支持环境管理、指导技术进步、支持环保产业为原则,在建章立制、技术指导文件的制定、技术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了全面进展,环境技术管理工作初见成效,确立了以技术指导、评估和示范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框架,完成了56项环保技术文件的制修订工作。

建章立制,推动规划及制度建设,为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发布了《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环境技术管理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二是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示范管理办法》、《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指南》、《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编制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制订技术导则》、《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制修订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并组织开展了宣贯和培训,对环境技术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围绕重点,打好技术组合拳,为减排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十一五”期间,环境技术管理为火电污染、COD污染、重金属污染、农业污染等控制,以及污泥处理处置等重点领域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第一,围绕火电行业,针对我国拟开展氮氧化物控制的工作思路,结合火电行业的综合污染控制,一是及时制定并发布了《火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技术政策》、《火电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非催化还原法)等工程技术规范;二是建设了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三是启动了《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修订工作以及氨法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通过上述工作,火电行业技术文件已基本配套齐全,将为火电行业污染控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第二,围绕农业源环境污染问题,一是组织召开了农村污染控制技术研讨会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研讨会,全面梳理和探讨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相关问题;二是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三是建设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四是开展了水产养殖、农业种植等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农村生活、畜禽养殖等领域的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农村环境技术发展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工作。上述工作将为我国农业源污染防治提供完善的技术基础。

第三,针对COD污染和氨氮污染严重的行业,如造纸、氮肥生产、味精生产、垃圾渗滤液等,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国造纸行业排放标准宣贯会和污染防治技术交流会,研讨造纸行业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问题以及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示范情况,在全国环保系统和造纸行业引起较大反响;二是启动了制浆造纸、氮肥生产、味精生产等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三是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和《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

第四,针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一是组建了有色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工业烟尘污染防治技术中心;二是召开了铅污染防治技术交流会,形成了“我国铅污染防治瓶颈问题解析及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图”建议;三是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并发布了重金属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四是发布了《电解锰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我国锰三角整治和锰冶炼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五是正在开展铅冶炼、铜钴镍冶炼、铝冶炼、电镀等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指导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五,针对新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建设了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发布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作为污泥处理处置的第一批技术指导文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导了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为我国下一步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指导。

形成体系,为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提供保证

一是借鉴国际上的管理经验,在我国首次发布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文件、启动了环境技术验证的试点工作;二是环境技术管理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在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国际履约、环保标准制修订、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生态保护、环保工程投资、许可证管理等领域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三是环境技术指导文件形成体系。“十一五”期间,共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9项技术政策;首批发布了火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和钢铁行业等6个行业的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发布《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和《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等30项工程技术规范;四是强化了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为环境技术管理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扎实基础。建立了包括燃煤污染控制,工业烟气控制,制药、电镀、有机化工等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业污染源监控,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噪声、钢铁、有色金属污染防治等领域的22个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形式多样,推动环境技术示范与推广,指导环保技术发展

从2007年起,每年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目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指导地方环保部门财政资金的技术选择以及各行业用户的技术使用。编制了《环境保护技术发展报告》(综合)。此报告是我国环境技术领域第一个发展白皮书性质的报告,详细描述了我国环境技术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发展瓶颈以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为指导环保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概要性指导。“十一五”期间,还启动了钢铁行业等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技术发展分报告,为指导各个行业的环境技术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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