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山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
2021年4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艳,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省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鲍霞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陈琛主持,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 陈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先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艳女士,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先生,省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鲍霞女士,发布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葛为砚一级巡视员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葛为砚: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我省农村黑臭水体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和反复性较强、季节性变化明显等特点,受丰、平、枯水期影响,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变化性较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黑臭水体不仅严重影响到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效率。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全省7万多个村庄,农村常住人口约3900万,面临着农村黑臭水体分布面广、底数不清、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为了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效率,我省创新提出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
部门多次调研、反复磋商,专家指导,科学制定《行动方案》。依据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4部门牵头,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专家指导论证,联合编制出台了《行动方案》,推进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行动方案》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列为治理对象。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施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原则,全省所有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都在治理之列。
《行动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这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是由去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专项排查确定的,其中工业污水类42处、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处、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727处。具体治理时间安排为:2021年完成500处,2022年完成500处,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这些黑臭水体已划分到各市,具体到年度,形成了治理任务目标表,随通知一起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实行动态更新管控。
《行动方案》明确,针对现有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对症下药”“靶向治理”。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控源截污。根据农村黑臭水体的7种分型(农村生活污水类、畜禽养殖污水类、水产养殖类、农村生活垃圾类、种植业面源污染类、工业污水类和其他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二是清淤疏浚。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综合评估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三是水体净化。结合地区经济条件、地势地形、近期规划等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方式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禁止采用简单粗暴方式破坏生态系统。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严控缺水地区通过水系连通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
《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落实相关保障: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资金政策保障,确保项目落实。鼓励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逐一制定工程方案,落实工程投资,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调度台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试点。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过竞争性评审筛选6个代表性较强、治理任务较重、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分批开展治理试点。及时梳理总结治理试点经验,形成“因地制宜”的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评估考核。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纳入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每一处黑臭水体都要明确河湖长负责,做到治管结合,同时纳入当地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和村集体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做到长“制”久清。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 陈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农村黑臭水体是怎么排查的?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葛为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这里,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黑臭水体,应当如何认定?我们所说的黑臭水体,是指因过量纳污超出了环境容量,导致变黑、发臭的水体。在农村范围内,如果水体存在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任意一种情况,即视为黑臭水体。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有关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水体周边居住村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判断水体黑臭状况,也可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属于黑臭。
此次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行政村,含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村庄。针对农村黑臭水体分布面广,排查难度大等特点,为客观反映我省农村黑臭水体的实际,做到精准排查、不留死角,刚才我在情况介绍里也提到过,2020年6月至11月,我们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共发现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此次排查,我们在全国率先采取了卫星遥感识别与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卫星遥感识别排查范围大、解译速度快、标准统一、结果客观,但卫星遥感识别也是存在缺陷的,它只能看不能闻,对于水体的臭味,卫星是无法鉴别的,而人工排查就能很好的弥补这一不足,同时人工排查熟悉当地实际情况又有很强的时效性强,二者互为补充,实现了快速、全覆盖、客观精准排查。
在黑臭水体排查中,我们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的农村黑臭水体,不论规模大小,一律列入治理清单。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及时提供新的线索,我们将及时核查、及时整改。此外,为进一步确保摸清底数,我们还组织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了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今后可能新增加的黑臭水体,我们将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做到动态更新,并及时排查原因,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葛为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针对我省地大面广、地形多样、成因复杂的省情,我们因地制宜制定了治污策略,主要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水体净化三种方式,分类进行整治。具体来说:
在控源截污方面,按照农村黑臭水体的类型,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消除外源污染。其中,对于农村生活污水类黑臭水体,在农村生活过的朋友应该很有感触,特别是还没有进行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的村庄,污水借着地势汇集,时间一长就容易形成黑臭水体。对于这类一般采取纳管引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站或集中拉运等措施进行处理,切断污染源头。对于畜禽养殖污水类黑臭水体,采取资源化利用措施,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于水产养殖类黑臭水体,加大水产养殖尾水及底泥污染排放监管力度,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对于农村生活垃圾类黑臭水体,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并定期清捞。对于种植业面源污染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污染物,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对于工业污水类黑臭水体,选择科学合理的治理技术,实行工业污水、黑臭水体协同治理。
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主要是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实施水体净化措施,及时进行生态岸坡护理,采取科学方式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齐鲁晚报记者:
请问,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在农村河湖治理中成效如何?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郭艳: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省各级统筹谋划,迅速行动,全面落实,于2017年底全面实行河长制,2018年9月底全面实行湖长制,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次受到国家激励。积极推动向农村河湖延伸,目前全省共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7.1万人,其中村级河湖长5.4万人,占河湖长总数的76%;农村河湖7000余条(个),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占河湖总数的78%。
总的来看,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做好河湖巡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履职尽责,印发省总河长令明确河长巡河频次,省河长办多次发文规范河长湖长巡河巡湖要求。各级河湖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巡查河湖为带动,开展巡河700余万人次,推动各类河湖问题解决。二是明晰河湖管理范围。全力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在完成县级以上河湖划界的基础上,2020年10月底,完成全省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范围矢量数据上图,界桩信息移动端查询,管理范围进一步明晰,有效夯实了农村河湖治理的基础。三是洁净河湖空间。2017年以来,先后实施“清河行动”“清河行动回头看”“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声势浩大、轰轰烈烈、成效显著,先后核查整改河湖违法违规问题8.5万余处,实现9800余条河流,5900余个湖库全覆盖,明显河湖违法问题基本清零,其中农村河湖清理整治垃圾乱倒、违法养殖等问题2.9万余处,极大改善了农村河湖面貌。
农村大众记者:
从《行动方案》看,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非常重,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请问,在目前各级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姜龙: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概括起来就是“投、争、引、统”四个方面:
“投”,就是加大投入力度。面对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等多重压力,今年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在这种背景下,省财政厅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保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方向。2021年,省级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3.41亿元,同比增加22.41亿元,这部分资金,省里在下达任务清单时,明确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各市要优先保障资金需求。
“争”,就是积极对上争取。主要是对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政策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各市、县加强水污染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储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项目库,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减轻地方资金压力。
“引”,就是吸引社会资本。积极拓宽环保项目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全省纳入财政部PPP管理库的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个,投资额23亿元,项目已全部落地并开工建设。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指导各市县深化政策创新,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优化环保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统”,就是加强环保资金统筹使用。近年来,省财政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大幅度大范围下放资金管理权限,绝大部分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都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市、县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具体项目,进一步增强基层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市县继续做好中央、省级和市县环保资金统筹的文章,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谢谢大家。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畜禽粪污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如果处理得当,既能“变废为宝”,还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提升农产品品质。请问我省在畜禽粪污治理方面作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既能防止造成农村黑臭水体,又能实现产业与生态环境双赢?
省畜牧局总畜牧师 鲍霞:
感谢记者朋友对畜牧业的关注支持。这个问题特别好。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畜禽粪污处理得当,是非常好的农家肥、有机肥。我省常年畜禽存量折合标准猪单位约8000万头,肉蛋奶产量1500万吨左右,可满足国内1.5亿人的消费需求,在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山东贡献”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畜禽粪污。
“十三五”以来,我们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资源利用、生态循环”总体思路,明确肥料化、能源化2个方向,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3个环节,狠抓布局优化、设施配建、项目支撑、主体培育、示范带动、指导服务等措施落实,全省3.1万多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1%,超出全国任务目标15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环境保护与产业提升协同推进,由侧重“治”到侧重“用”转变,加快畜禽粪污“变废为宝”,既能避免造成农村黑臭水体,又能实现产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指导,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培育示范典型、样板企业,通过推介宣传、现场观摩、培训推广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二是开展分类指导,对于规模场,巩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成效,防范设施运转不正常或不到位;对于规模以下养殖主体,推行干清粪、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鼓励有条件的配建粪污处理设施,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指导养殖场户完善措施,科学收集处理畜禽粪污,一旦发现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移交办理。四是深化农牧循环,培育粪肥收运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养殖场通过流转、合约等方式配套土地,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养殖场户,建设种养结合示范基地,为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当前,山东正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请问,我省在乡村生态振兴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如何更好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葛为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乡村生态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三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秸秆禁烧,助力蓝天保卫战取得良好进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切实做好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水平,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下降,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提出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绿化美化五大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创建美丽宜居村庄。目前,我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才刚刚起步,三年完成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场硬仗,为确保更好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将农村黑臭水体恢复生态功能,建成农村“美丽花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动: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对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市县责任主体,制定具体治理方案。
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治理项目落地。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各市、县(市、区)统筹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等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由各地结合实际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逐一制定工程方案,落实工程投资,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调度台账,落实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是强化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县级验收、市级审核、省级评估,终期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治理工作纳入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细化落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倡导村民和村集体投工投劳参与整治,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机构参与治理和运行管护。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 陈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电话:6622612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