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十条,你收到了么? 2018-06-06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201 分享 2018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上一条 暂无数据 第二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有哪些新特点? 下一条 废旧电池是否需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