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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第六期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各有关单位:

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213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9号令》,从事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我会决定于202111月下旬举办第6期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班,有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可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销售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电离辐射法律法规、电离辐射安全与防护基础、专业实务及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20211125日下午3点至5

培训时间: 20211126日至1127日(上午)

报到、培训地点:山东省冶金宾馆(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39-1号)

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4535K50K92路公交车至大观园站换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

四、培训费用

(一)资料费、培训费用共计450/人(对公转账或报到时缴纳现金)。汇款信息如下:户 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市中支行,银行帐号:7372110182600052928

(二)开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酒店前台办理,由酒店统一开具发票。

标准:200//天(含餐)。如需单间或标准间自住,每天需补差价100元。

五、考核与证书

(一)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将颁发《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参加一次补考,随同下一期培训班考核;仍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二)《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五年,逾期作废。

六、报名须知

(一)由于培训名额限制,请各有关单位及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培训与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

(二)参训人员请将《培训报名回执》(见附件1)填报完整,并发送电子版至sdfsaqyfh@163.com,查看回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截止报名时间为20211122日。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者请参加下一期培训。

(三)参训人员请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第6期)》(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报到时交会务组。

七、其他

需参训人员较多的地市或单位可与我会联系,组织专班培训考核。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学员居(暂)住和办公地点(含主要工作、活动场所)均不是疫情中高风险区,且近14日未到访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没有与确诊或疑似新冠病例接触史;须积极配合扫码亮码查验,并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

(二)涉疫城市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学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和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

九、会务联系人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郑尚尚   王春莲   

联系电话:053188022092 15550068127   13791081316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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