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鲁会[2018]46号)(以下简称通知),我会拟组织推荐“齐鲁工匠”人选2-5人,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将申报材料于815日前发送至xujing0531@126.com邮箱。

人:许晶

联系电话:0531-88903412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18821

关于开展“齐鲁工匠”申报

选树工作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各有关省级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增强产业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充分发挥“齐鲁工匠”示范引领和牵引带动作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鲁人组发〔2018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选树数量

选树范围: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选树数量:全省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选树“齐鲁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三、选树程序和方式

(一)广泛发动(20187-8月中旬)

聘请专业团队对选树活动进行宣传策划,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广场大屏和省总工会“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和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和有关社团要通过专题宣传、技能竞赛、创新成果展和“寻找身边能工巧匠”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并寻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工匠人才。

(二)组织推荐(20188月下旬-9月上旬)

1.工会推荐。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菏泽各推荐10-12名人选;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各推荐8-10名人选,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各推荐2-5名人选。

2.社团推荐。省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各推荐2-5名人选。

3.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选树和命名奖励(20189月中旬-10月底)

1.组织初审。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选树范围、基本原则和标准条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等形式要件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150名“齐鲁工匠”候选人。

2.专家评审。组织相关行业(工种)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在专家“背靠背”评审、分组讨论和集中讨论评审的基础上,投票确定100名“齐鲁工匠”提名人选。

3.网络投票。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100名“齐鲁工匠”提名人选及简要事迹,发动公众通过山东工会网和山东省职工网上学习系统专用通道,以投票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齐鲁工匠”。

4.差额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权重占90%)和网络投票情况(权重占10%),按照1:1.2的比例研究确定“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考察人选,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5.提名公示。依据实地考察情况,按照“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提出“齐鲁工匠”和“齐鲁大工匠”人选公示名单,在征求“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后,在《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工会新时空》栏目和省总工会“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命名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公布,并在山东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齐鲁工匠”颁奖典礼。

7.支持激励。支持“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30万元的创新资金资助。“齐鲁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

(四)集中宣传(201811月)

与专业团队联合制定宣传方案,坚持省、市、县、企业四级联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资源和传播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开展“齐鲁工匠”系统性深度报道,大力宣传工匠事迹、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进而激发形成全省广大职工在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进程中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

四、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2.“齐鲁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4份,A4纸打印。

3.“齐鲁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3),一式4份,A4纸打印。

4.个人事迹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mp4格式,不低于720×48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

5.“齐鲁工匠”推荐人选良好品格、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6.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413×576,不大于100KB)。

7.以上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可通过山东省总工会网站(www.sdgh.org.cn)或山东省职工网上学习系统(www.sdzgxx.cn)通知公告栏下载。推荐人选材料经层层上报、审核、汇总后由市级工会或省级社会团体统一报送至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材料报送地址: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山东省济南市经二路187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szscbhb@163.com,联系人:张志刚、郭一博,联系电话:0531-86075209,传真:0531-86915387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有关省级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申报选树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全省形成“省、市(产业、大企业)、县(市、区)、基层”四级联动、梯次培育选树的工作局面,为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创造良好条件。要健全完善政策机制,抓好“齐鲁工匠”各项待遇落实,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和崇尚技能、争当工匠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以“齐鲁工匠”选树活动为契机,通过部署发动、寻找推荐、专题宣传、事迹展播和组织“齐鲁工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巡讲活动,确保“齐鲁工匠”培育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在基层广泛扎实开展,吸引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不断扩大“齐鲁工匠”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好中选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人选的精神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确保“齐鲁工匠”的申报选树质量。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严肃申报选树工作纪律,严格杜绝暗箱操作。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出具结论。对在申报选树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网络投票环节有刷票行为的,一律取消选树资格。

(五)发挥领军作用。扎实做好“齐鲁工匠”领衔创建创新工作室工作,坚持创建标准,落实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规范运作,使“齐鲁工匠”创新工作室在传承弘扬工匠精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齐鲁工匠研究院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工匠文化研究,打造决策咨询智库,厚植工匠精神生长土壤,让工匠精神、工匠文化成为引领山东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时代强音。

 

附件:1.“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

2.“齐鲁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3.“齐鲁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模板)

 

山东省“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总工会代)     

2018712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