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规范》通过专家评审
2014年2月25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规范》评审会,会议邀请了7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臧一剑处长、王青副处长以及省质监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编制组对项目内容(包括《山东省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规范》及《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规范》)进行了详细汇报。经专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编制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文件格式规范、结构完整、章节编排合理,该项目实施对提高我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