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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示
 
环境公示

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2]32号),我公司(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22年山东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现对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煤泥和煤矸石为主要燃料,专业从事热电联产综合利用能源的企业。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小协镇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公司占地面积约 745m2,该公司于 1995 年底建设投产,一期工程规模为三台 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两台 6MW 抽凝发电机组;二期工程规模为一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一台 12MW 抽凝发电机组。1997 5 28 日与泰安电业局签订并网协议,投入生产运营。2005 5 月开始至 2006 12 月,公司对一期锅炉实施了改造工程,将原三台 3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拆除,新建两台 75t/h 燃用煤泥锅炉。目前,公司已形成三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三台汽轮发电机组,两用一备,总装机容量 24MW。劳动定员共 252  ,其 中管理人员 28人 ,职工 220 ,行业类别:N7722 大气污染治理

项目属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根据 20132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项目"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厂区现场岗位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应急灯、灭火器等。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置情况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艺过程产生粉尘和氨

锅炉产生的 SO2,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经 60m 排气 筒排放;石灰石仓排放的粉尘,石灰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 除尘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氨逃逸后经由排气筒排放和储罐呼吸损耗的无组织氨气。氮氧化物经一根100m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风机及泵等设备冷却水、脱硫用水、化学专业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风机及泵等设备冷却水、循环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入沉灰池沉淀后循环利用;脱硫系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中和处理后的除盐再生酸碱水、生活污水进入协庄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合格后作为我公司的循环水补水。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风机、泵类、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产物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锅炉产生的炉渣跟粉煤灰,全部利用于砖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区,在建设单位满足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产品及主要原材料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1

石灰石粉

t/a

30000

2

氨水(20%

t/a

840

3

煤矸石

t/a

8.47

4

煤泥

t/a

15.92

5

次煤量

t/a

1.29

6

t/a

167.5

7

kwh

936.8

8

t/a

60

9

t/a

60

 

项目产品产生量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亿kWh

 

1.8

 

2

蒸汽

GJ

 

90

注: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材料摘录自《协庄煤矿矸石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锅炉更新改造项目》、《锅炉烟气脱硝设施改造项目》、《3×75t/h 锅炉湿式电除尘改造项目》《3×75t/h锅炉炉外烟气脱硫系统改造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方式:

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山东光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联系人:许强

联系电话:1335682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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