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瑞鑫瑞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胶制品生产项目(轮胎制造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聊城瑞鑫瑞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胶制品生产项目(轮胎制造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三次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聊城瑞鑫瑞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胶制品生产项目(轮胎制造除外)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聊城瑞鑫瑞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聊城冠县经济开发区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4.18亩(16120m2),总建筑面积14080m2,主要利用已建成的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实验楼等。其中生产车间3座,布置有特种胶制品生产设备及其生产线;中试车间1座,布置有绿色助剂样品、混炼胶样品中试生产设备及其生产线;3层实验楼1座,用于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学院研究院分院,布置有化验检验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橡胶制品1000吨、产品医用高分子乳胶500吨及绿色橡胶助剂样品、混炼胶样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OpcgiN6VGsYCX9JAA1wEg 提取码:lhz3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聊城瑞鑫瑞铂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