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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示
 
环境公示

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镁矿露天坑尾砂充填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镁矿露天坑尾砂充填恢复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镁矿露天坑尾砂充填恢复治理项目

建设地址:莱州市城区西1Km山东镁矿遗留的露天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和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产生的尾砂(类一般工业固废)对项目场地进行回填治理,有效容积约1000m3,根据规划和建设需要,需回填1600t尾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

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5553556787;邮箱:tianshengruci@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初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强;联系方式:18560011174;邮箱:100318201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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