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05期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初次培训班(医学应用类)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下半年全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我会决定于2019年12月下旬举办第305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初次培训班(医学应用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内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以及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市(县、区)环保系统辐射监管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山东省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管要求、核安全文化、辐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放射性基础知识、电离辐射防护、辐射事故及应急、辐射环境监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经验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2月27日下午(15:00-17:00)。
培训时间:12月28日-31日培训、考试。
报到、培训地点:山东省冶金宾馆(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39-1号)
乘车路线:长途汽车站乘4、5、35、K50、K92路公交车至大观园站换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到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北200米即到。
四、培训费用
(一)资料费、培训费用共计900元/人,报到时缴纳现金。
(二)开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证书
(一)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将颁发《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参加一次补考,随同下一期同类别培训班考试;仍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二)《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持证人员在证书到期后仍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请于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报名参加再培训。
六、报名须知
(一)由于培训名额限制,请各有关单位及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培训与工作时间,报名成功却不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6个月内取消培训资格。
(二)培训报名:本期培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名额限制180人,报名网址为:http://www.sdses.org.cn。请在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报名(12月10日开放);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初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后请等待系统审核。
(三)系统审核:报名后第二天,请登录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四)打印登记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打印个人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现场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个人登记表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七、会务联系人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郑尚尚 庞晶
联系电话:15550068127 15069117717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辐射(岗位)工作类别说明
(一)辐射安全管理:指辐射工作单位内专兼职负责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防护负责人。
(二)放射诊断: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和密封放射源对患者进行影像诊断的医护人员(包括介入)。
(三)放射治疗: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使用医用射线装置和密封放射源对患者进行放射治疗的医护人员。
(四)放射技术:指医疗卫生系统内负责医用射线装置和含源设备维修保养的人员和负责放疗设备的质量保证、辐射治疗计划的物理师。
(五)核医学:指医疗卫生系统内从事非密封或开放型放射性核素诊断和治疗的医护人员。
(六)其他:指以上辐射工作类别未涵盖的辐射岗位工作人员。